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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B类及F类签证免面谈代传递服务

概述

签证代传递服务加快申请流程:大多数情况下,使用该服务则无需前往使/领事馆进行面谈。但是,同面谈一样,代传递服务并不能保证签证申请成功,但避免了面试时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而通过率比面谈更高。在某些情况下,使/领事馆在审查通过代传递服务提交的申请之后,可能要求申请人亲自来面谈。

条件

根据年龄而设定的条件:14岁以下和80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如果没有美国签证拒签史,则可通过代传递服务申请签证。

1.    14岁以下和80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如果没有美国签证拒签史,则可通过代传递服务申请签证。请参阅下文支持性文件中的相关内容,确保提供正确的申请文件。

2.    上述申请人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

3.    上述申请人必须本人在中国。

 

根据过去美国旅行而设定的条件:以前的美国签证在到期后48个月之内进行续签。

1.    申请人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并且本人必须在中国。

2.    申请的必须是同一类型的签证。例如,之前拥有的是B类签证,而且希望再次申请B类签证。

3.       如果之前获得过美国签证并且可以提供上一美国签证的原件

4.       之前获得签证时的年龄必须在14岁(含)以上,且必须采集过指纹。

5.       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

6.       必须本人在中国。

7.       当前签证必须有效,或过期不超过48个月

8.       如果的护照上有两个失效签证,只要签证过期时间不超过48个月,可以依据二者之一(第一个或最近失效的签证)申请代传递业务。

9.       要符合续签代传递服务条件,F-1类签证申请人需要继续在已入读的美国学校或机构学习,而J-1类签证申请人需要继续参加以前的交流项目。

10.     如果的签证上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received),则无法使用代传递业务。但再次申请B-1,B-2,B-1/B-2,F-1以及J-1类签证除外。

11.     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received)B-1,B-2,B-1/B-2类签证,签证上的行政审理日期必须在过去的12个月以内。

12.     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received)F-1类签证,签证上的行政审理日期必须在过去的48个月以内。

13.     如果包含有效或到期美国签证的护照遗失,则无法使用代传递服务。

 

支持性文件

所有申请人:

1.    照: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

2.   DS-160申请表确认页

3.    一张照片:2寸正方形(51mmx51mm)彩色正面证件照,正面照,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白色背景。有关拍摄和上传高质量照片的详细说明,请访问此处的美国国务院网站。如所提供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签证申请将会被拒绝。

4.    已缴签证费收据号码(或其它可以证明签证费已缴纳的文件)。

 

特定申请人:

14岁以下儿童

1.    儿童出生证明副本。

2.    儿童旅美目的手写说明,包括美国邀请人的联系方式及其与该名儿童的关系。

3.    父母护照个人信息页或身份证复印件。

4.    父母当前和/或之前美国签证(如有)复印件。

5.    如果是团组旅行,还需提交:一份英文旅美行程表,一份旅行目的说明,一份团组旅行人员姓名、出生日期和护照号码清单,以及一份监护人美国签证复印件(如有)。

6.    请注意,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亲自到使/领事馆申请签证(并非通过代传递服务),则父母需要以孩子的名义预约面谈,并在本人申请时递交孩子的申请。一名成年申请人面谈时可携带不多于五份未成年人申请,如果团组中有超过五名未成年人,则申请必须通过代传递服务进行提交。

 

F-1J-1类签证持有人:

1.    赴美研究/学习计划及相关的详细信息,其中包括美国学校的导师和/或系主任的姓名及电子邮箱地址。

2.    一份详细说明以往学术和专业经验的简历,其中包括投过稿的出版物完整清单。

3.    美国教育机构所授课程的官方成绩单。

4.    导师的个人简介、简历或打印网页(针对所在美国教育机构已为其指定导师的研究生)。

 

如何申请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建立个人档案并进行接下来的申请步骤:

步骤1:请填写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表格(填写DS-160表时需要上传一张最近六个月内的照片。)

 

步骤2:进入网上申请系统,登陆网站后,请选择预约面谈,在接下来的流程中,会遇到相关免面谈的问题,回答此类问题后,系统会自动认知是否符合免面谈要求。

 

步骤3:在回答相关免面谈符合条件的问题后,系统会提示直接支付签证费,如果符合免面谈的各项要求,直接打印代传递确认信,里面包含选择收取护照/文件的地址。

 

步骤4:收集好所有文件:DS-160电子申请表的填写完整确认函,签证费用收据,现在及以前的护照,彩色近照,此次旅行目的和行程安排的说明书。根据签证申请类型不同,所需收集的文件和应缴费用也会有所不同。

 

步骤5:请将代传递确认信及上述文件放入信封交给中信银行,递交文件后,中信银行会给一张登记表作为证明,此项服务不会产生任何费用。

注意:请不要将所递交的任何文件放在密封的信封内,否则将会被美国驻华使/领馆拒绝接收。如果通过中信银行递交资料,请确保装有这些资料和文件的信封必须是打开的。

 

步骤6:中信银行会将收到的文件转交到美国驻广州领事馆。

 

步骤7:签证审核过程结束后,美国驻广州领事馆会根据所选择的文件递送方式(免费到中信领取或者付费寄送到家)将的文件退回。当护照可以领取时,的护照状态会被更新,并且将会收到一封包含护照追踪号码的电子邮件。如果签证获得签发,将会贴在的护照上。

 

免面谈代传递申请文件只能通过中信银行提交,不能通过寄送到家服务提交。寄送到家服务仅适用于领馆返还的护照。如果申请人遇到行政审理需要递交补充材料,只能通过中信银行递交。如果选择了寄送到家服务寄回的护照,那么每一次文件申请或回传都将通过该方式,并且需要每次支付相应的快递费用。在首次递交护照/文件当日之后,将无法更改文件送达方式,并且之后的任何更改都将不被接受。

 

请注意:使用免面谈申请程序并不代表美国领事馆确定会签发所申请的签证,在不同情况下,个别申请人仍需要前往美国驻广州领事馆进行面谈。这种情况有可能由表格填写不完整或者信息填写不准确等原因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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