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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民国签证相关小知识

大韩民国签证相关小知识

官方发布2016-02-02 10:51:00浏览6744

大韩民国签证相关小知识

  在上几期详细解读过韩国专业设置以后,今天留学+的小编就从签证类型、出入境类型、签证申请注意事项的角度为大家介绍一下韩国签证的相关知识。

 

一.  韩国留学签证分为以下三种:

1.C-3签证为短期综合签证,适合90天以下的语言课程申请人申请。

2.D-4签证为语言课程签证,适合90天以上的语言课程申请人申请。

(本签证适合在大学附设的语言培训中心进修韩国语的人、在相当于留学资格的教育机关或学术研究机关以外的教育机关接受教育的人、在国/公立或公共的研究机关、进修院、团体等进修技术、技能等的人、在外国投资企业或在国外投资的企业等实习或进修的人、从事研究活动的人。)

3.D-2签证为长期留学签证,适合90天以上的专业课程申请人申请。

(根据大韩民国教育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专科大学、本科大学、研究生院,或根据特别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专科大学以上的学术研究机关接受正规课程(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或是欲从事特定领域研究的人。)

注:留学签证一般是反签证,即是由学校向韩国出入境提出学生的入境申请,从而拿到反签号。学生拿到反签号后,直接前往大使馆/领事馆贴签即可。

二. 签证的出入境类型与相关名词解释:

1.签证种类指在签证上标注的入境截止日前可入境的次数。

单次(S):在签证上的入境截止日(从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前可入境1次。

两次(D):在签证上的入境截止日(从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前可入境2次。

多次(M):在签证上的入境截止日(从签发之日起一~五年)前可自由入出境。

注:小编提醒即将去韩国读书的同学,即便持有签证,在入境审查时如被认定为不许入境者,将被拒绝入境,使领馆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2.相关名词解释

签证停留资格:指在韩停留目的,如从事与停留资格不符的其他活动(尤其是就业等),应获得法务部(出入国管理事务所)的允许。

签证的停留期:指在有效期内入境后最长可在韩停留的时间,如欲逾期停留,应获得法务部(出入国事务所)的允许。

三. 签证申请注意事项:

1.拒签后再次申请签证

签证被拒的同学,如无特殊原因,则只能在自拒签日起2个月后重新申请。如果在近三个月内如在其他使领馆拒签,若无特殊理由,应在之前被拒的使领馆重新申请。

2.签证审查原则

 A.签证签发以韩国出入境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依据,被拒签的理由如下:

 B.持无效护照或入境目的及停留期间不明确(出入境管理法第12条)。

 C.有充分理由认定有可能危害大韩民国的利益或公共安全(非法滞留等)(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

 D.有充分理由认定有可能妨害大韩民国经济、社会秩序或良好风俗(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

 E.传染病患者、吸毒者、精神障碍者、流浪者、贫困者及其他禁止入境者(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

 F.拒签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申请表内容不实;无法明示其入境目的及停留时间或无法提供能否认其非法滞留可能性的说明材料等,均可成为拒签理由。

 

小编特别提醒如果韩国大使馆发现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填写的履历表以及自我介绍书等材料中记载有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使馆将对其申请人予以6个月的禁止申请制裁。所以同学们在递交申请之前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签证材料,有必要时请咨询相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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